【網路轉貼】愛在婚姻中,重要不重要
在婚姻中,愛很『重要』,但不『必要』... 我40歲,還沒結婚。 我媽催得快放棄,我一點都不急。 我談過幾次戀愛、約過一些女生、主持過很多婚禮、甚至祝福過我的情敵。人來人往,從沒想結婚。 我老覺得:既然有蛋白質女孩,幹嘛要蛋白質太太? 每次鬧完洞房,雖然不能在洞房住下,但也覺得甜蜜。 送伴娘回家的路上,當然會和她交換手機。 愛情很重要,所以繼續快樂地約會就好。 既然能當鬧別人的主持人,何必去當被鬧的主角? 但2006年年底,我想結婚了。 唉,這都要怪我那大學同學! 這同學在10月第二次結婚,兩次我都是伴郎。 他和前妻在兩年前離婚,這兩年過得不好。 工作不順,身體也出了狀況。 肝臟檢查出一個良性瘤,虛驚一場。 婚禮前一晚他對我說:"我們遲早要走,我不希望走的時候,孤單一個人。" 這理由聽起來很牽強,於是我問他:"你愛你的新老婆嗎?" "當然愛,但老實說,不像我對第一任老婆那樣愛!" 他的坦白嚇了我一跳,他繼續說,"你看看,我那麼愛我前妻,最後還是分開。" 在婚姻中,愛很『重要』,但不『必要』。 婚姻是一種夥伴關係,我們一起經營生活。 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生活的『活』,過日子的『過』,很少夫妻,是把『愛』放在嘴邊的。 我仔細想想,還真沒錯。 我的夫妻朋友們,出門時牽手都很少,更別說示愛了。 "我勸你做兩件事。"同學說:"第一,健康檢查。第二,結婚。" 2006年10月,我做健康檢查。 我躺在病床上,看著冰冷的電腦斷層儀器向我伸出魔爪。 我伸出手,想摸,卻摸不到一雙溫熱的手掌。 那一刻,我約會的女孩,都在忙各自的事。 她們不會來,我也沒有找她們。 儀器啟動時,我猛然發現:我有去party的女伴,卻沒有去醫院的伴侶。 我有很多同享樂的女友,卻沒有一個共患難的對象。 而人到了某一個年紀,患難,慢慢變得比享樂多。 伴侶,慢慢變得比女伴重要。 健康檢查完後,我坐在醫院的長廊,看到一位老太太,推著輪椅上的老伴。 他們從走廊,走到草地上曬太陽。再從草地,慢慢走回病房。 半個小時,一句話都沒說。 老太太沒有低下頭說"我愛你",但兩人的表情卻這樣滿足、如此篤定。 我猜進病房後,老太太也不會說"我愛你"。 但我確定,她會在病床邊守到天明...